您的位置:首页>成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流程
欢迎光临金立方财税官方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成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流程
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在经营场地所在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
准备申请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凭身份证到市场监管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或《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其他有关表格。
2、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到户口所在的管理区加意见(注明计划生育情况),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
3、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表格,个人身份证及已办好的‘许可证‘交回。
4、市内外镇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原籍市场监管局(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表格,填好后到原籍管理区及原籍市场监管局(所)签署意见。
5、市外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暂住证。
6、从受理日起(即交表日起),按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办理人身份证领取。
服务热线028-85370538
客服service
金立方微信二维码
1+4的服务模式、省时省心省力
13年的服务经验、标准化服务,品质有保证
企业内训、企业获客、助力企业发展
办理完成所有材料精心包装,送证上门
客户信息严格保密,免费留档3年后自动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