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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纳税吗?

2023/5/11 9:47:11 次浏览

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核算纳税是由公司自由决定的。


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由于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独立申报纳税

独立的分公司,在独立核算的前提下,可以选择独立申报纳税。这个时候,分公司可以按照独立的“组织”申报企业所得税。

在这样的情况下,分公司不管是亏损还是盈利,都不会影响总公司的财务报表。


2、汇总申报纳税

对于分公司而言,不管是选择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都可以选择与总公司一起申报企业所得税。

在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指导方针申报纳税。

具体来说,总公司和分公司把相关数据统一计算出来以后,按照收入、总资产和工资总额的权重分摊各自需要承担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当地预缴,最后由总公司进行汇缴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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