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注销分公司具体流程
欢迎光临金立方财税官方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注销分公司具体流程
分公司注销流程
(1)注销登记在所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如在成都登记的,请到成都行政审属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
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
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像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服务热线028-85370538
客服service
金立方微信二维码
1+4的服务模式、省时省心省力
13年的服务经验、标准化服务,品质有保证
企业内训、企业获客、助力企业发展
办理完成所有材料精心包装,送证上门
客户信息严格保密,免费留档3年后自动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