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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劳务派遣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办单位或组织向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提交申报资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规定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在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三步:对批准设立的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发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对未批准的申请单位,在办理时限内书面告知其理由。
第四步: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第五步:新增或新办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应向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后,方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二、成都办理劳务派遣需要的申请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5、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需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租房租期剩余时间不少于1年)。
7、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及信息管理系统(具备电脑、电话、传真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以及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10、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11、单位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明细
12、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所处地理位置简图(建议在地图网站放大到最大后标注实际地理位置截图打印)。
三、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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