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金立方财税官方网站!

12366集团旗下

100+人团队|100000+次服务经验|4+1服务模式|

全国企业征信体系公示系统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4/24 11:22:42 次浏览

      为做好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现公告如下:


  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第1栏、第2栏、第4a栏、第4b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0%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同时,第3栏“13%税率”相关列次不再填写。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


  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7%、11%的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二、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项目”“10%税率的项目”。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2。


  三、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第(二)项“各列说明”中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的表述中增加以下内容:


  第2行、第4b行14列公式为:若本行第12列为0,则该行次第14列等于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为0,则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计算后的结果与纳税人实际计提销项税额有差异的,按实际填写。


  四、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xls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点击下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4月19日


关键词:增值税纳税申报,财税服务
浏览此页面的用户还浏览了:/ Recommended reading
荣誉资质/ honor

服务热线028-85370538

客服service

售前售后全程支持

金立方微信二维码

成都代理记账服务
专业服务

1+4的服务模式、省时省心省力

成都代理记账保障
优质保证

13年的服务经验、标准化服务,品质有保证

成都代理记账服务
增值服务

企业内训、企业获客、助力企业发展

成都代理记账办理
安全送达

办理完成所有材料精心包装,送证上门

成都代理记账代办
信息加密

客户信息严格保密,免费留档3年后自动销毁

成都金立方财税版权所有:成都金立方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金立方财税电话联系电话:028-85370538

金立方财税地址联系地址: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5楼505

金立方财税联系方式企业邮箱:1638970201@qq.com

备案号:蜀ICP备12019200号-3

本站关键词:

成都代理记账

成都工商注册

成都公司注册

成都公司注销

金立方财税微信

微信公众号